企业债券发行人8月31日前完成半年报披露

理财百科 阅读 100 2024-07-19 09:53:48

企业债券发行人8月31日前完成半年报披露

企业债券发行人8月31日前完成半年报披露 更新时间:2010-7-1 0:02:56   新华社深圳6月30日专电 深交所6月30日发布通知,要求各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当于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2010年中期报告的披露工作。

深交所要求企业债券发行人的中期报告应至少记载以下内容:一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;二是涉及和可能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;三是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;四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;五是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。

飞沙直播软件安装

星空直播软件安装

飞沙直播

极悦直播软件安装

相关内容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上一篇: 仟隽投资讲讲2020年四季度GDP增速有观重归60以上1 下一篇: 企业兼并重组国务院首点汽车

相关资讯